各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事局,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技能状元(养老护理)大赛地区选拔赛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26号)精神,我市计划于10月中旬举办第五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镇江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一线职工(非江苏户籍的要在江苏工作1年以上,且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类院校教师、校内企业职工、未毕业在校生不得报名参赛。
二、竞赛内容及标准
竞赛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养老护理技术文件以及竞赛题库为参照依据,具体由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化照护方案设计)和综合实操两部分构成。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专业化照护方案设计)占20%,综合实操占80%,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
三、进度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中旬):下发通知,明确具体事项和要求;公布大赛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发动。
(二)遴选推荐阶段(9月中旬—9月下旬):各地组织开展本地区选手训练和选拔工作,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市级比赛,每个辖市区推荐人员不超过3名。
(三)选拔表彰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举办第五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镇江赛区选拔赛。选拔赛分为初赛和复赛,初赛(理论知识考试)选拔12名选手进入复赛,对复赛总分前五名选手进行表彰,其中,前三名选手接受统一集训并代表我市参加省状元大赛。
四、奖励办法
(一)市级奖励。对镇江赛区选拔赛复赛总分前五名选手进行奖励和表彰,其中,第一名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劳动奖章”;前三名由市人社局授予“镇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前五名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对我市参加省赛获一、二、三等奖选手酌情给予配套奖励。
(二)省级奖励。对第五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决赛前十名选手进行奖励和表彰,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其中,一等奖选手,由省政府授予“江苏技能状元”荣誉称号,享受省劳动模范待遇,列入“省333工程”项目培养对象,直接认定为“江苏工匠”,颁发奖章、10万元奖金和荣誉证书;二等奖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5万元奖金和荣誉证书;三等奖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分别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2万元奖金和荣誉证书。团省委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职工选手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优先评选“江苏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省妇联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在职职工女性选手授予“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第五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地方赛区选拔赛,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养老服务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选拔赛领导小组,并下设综合、技术、宣传、财务等工作组。各地要高度重视遴选推荐工作,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备推进,确保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二)严格遴选推荐。各地要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本地区选拔赛的组织实施,遴选推荐优秀养老护理员参加市级比赛。要通过养老护理员技能大练兵、大比拼等活动,营造技术练兵热潮,广泛发动、引导激励广大养老护理员爱岗敬业、苦练技能、勇于争先,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培、以赛促练。各地要严格按照并于10月12日前,将地区选拔赛的组织和实施情况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包括比赛方案、现场照片、参加人员等。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切实营造尊重技能、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认可度,鼓励养老护理员立足岗位、提升技能,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镇江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