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海洋强国战略全面落实,江海联动不断推进,促进了镇江海洋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对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据《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规定,按照省2020年江苏省海洋规划与经济工作要求,镇江市将编制“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社会参与度,增强规划科学性,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镇江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研究内容
根据镇江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结合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编制《镇江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具体包括:“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规划建议、规划文本及说明。
预算金额:人民币29.8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编制申报单位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镇江市海洋经济发展实际开展规划研究。编制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规划编制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须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编制组,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江苏省海洋经济相关规划或课题,特别是承担江苏省级综合规划或江苏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前期重大课题以及承担过镇江市重点涉海产业相关专项规划的优先。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编制组负责人。
五、选聘程序
1.评审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可登录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zj/)(公告公示栏目)下载《镇江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由申报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镇江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申请字样)。
3.组织评审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评审小组,从编制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以及编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编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进度要求
1.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0年10月23日前与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规划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
2.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12月形成镇江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初步成果,并提交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3-4月,根据镇江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对接和深化,完成镇江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并将成果正式提交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规划编制期间,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12021)
联 系 人:王玮、王婷
联系电话:0511-80759366、89771082
电子邮箱:zjgtlyc@126.com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