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多样化社会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经过需求征集、筛选和论证,现进入社会组织项目申报阶段。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131600前。

二、项目申报宗旨 

公益创投项目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目的,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1.公益性:项目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彰显公益理念,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三社联动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

3.创新性:项目设计采用新的理念、新的运作模式、新的解决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操作性:项目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5.针对性:项目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服务内容为受益群体所需、急需。

6.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资助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

7.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项目申报范围

1.培育扶持类项目(A类,项目编号A001)。面向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培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等项目。

2.专业服务类项目(B类,项目编号B001-B004)。包括以下四类项目:

1)为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001):面向老年人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龄老人、失独老人、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服务项目;

2)儿童及青少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002):面向儿童及青少年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等服务项目;

3)助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003):面向残疾人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帮扶等服务项目;

4)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004):面向家庭提供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特殊家庭帮扶照顾、家庭暴力的干预、改善亲子关系等服务项目。

3.其他公益类项目(C类,项目编号C001)。以公益服务为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医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社区融入、社区矫正、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退伍军人优抚安置、公益宣传推广及其他创新类服务项目。

四、项目申报条件

1.2020731日前在镇江市及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0172018年度年检合格(未纳入参检范围的社会组织除外),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具有独立健全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项目需有1名以上的持证社工参与实施,每名持证社工只能参与实施1个项目;

4.拥有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5.有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经验和良好信誉;

6.2018年以来承接的公益创投项目验收合格;

7.有相应自筹资金配套的社会组织优先。

申报A类项目的社会组织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达到3A及以上评估等级,并至少配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

五、项目实施范围和周期

1.公益创投项目必须在镇江市辖区范围内展开;

2.公益项目的实施周期为8-10个月。

六、项目经费安排

1.经费预算。由镇江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或部分资助,并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2.资助额度。A类:立项2个项目,每个获选项目可获资助金6万元;B类:立项7个项目,其中B001B002B003各设2个项目,B0041个项目,每个获选项目可获资助金4.5万元;C类:立项8个项目,每个获选项目可获资助金3.6万元。

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类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经费拨付。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阶段拨付项目总预算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40%。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4.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需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主办方和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如因项目实施问题需变更预算,需申报项目主办方和第三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七、项目申报流程

1.主办方发布公告,公开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选题,明确申报要求;

2.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项目申报所需要求等内容,在申报期限内,登陆镇江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zhenjiang.gov.cn/),点击本通知末尾的附件,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每家申报单位仅限于申报一个项目

3.项目提交,各申报单位需在10131600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1)请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电子邮箱:zjmzsg@163.com,电子版申报书采用WORD文档,邮件与文档标题均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逾期发送的项目视为无效。

2市级社会组织请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报送至市民政局,各辖区项目申报至各辖区民政部门,经各辖区民政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101316:00前)。

4.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分为书面初审和现场答辩复审两个环节,书面初审通过后将进行结果公示,现场答辩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参评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八、项目组织保障和领导

镇江市民政局:作为主办方对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机构;落实福彩资金;组织媒体宣传。

各辖区民政部门:组织领导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负责辖区内公益创投项目的初审;督促获选项目的落实;协助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三方机构:主办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和检查;项目评估;负责为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对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

九、项目监督机制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0511-84425393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四)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五)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主办方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附件:1.镇江市2020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佐证材料目录

2.镇江市2020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选题表

3.镇江市2020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镇江市民政局

20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