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建局、市区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镇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市区申请从事房屋征收拆迁评估业务的估价机构,于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一份)报镇江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
2、各市住建局组织本市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的申报工作,审核同意后,将审核意见及申报资料于2月3日前统一报镇江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
联系人: 刘韬 电话:84430663 18361810456
附件:1、市区申报资料目录
2、市区《申请》格式
3、2020年度评估机构员工花名册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