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 2020 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工作导向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推荐人选;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经济薄弱地区的人才;国有企业要结合我市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

推荐工作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发挥积极作用,在救治、防疫、有关药物及疫苗开发、医疗器械研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二、选拔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尽职守,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选拔推荐指标分配

今年人社部下达我省选拔推荐指标18个,省人社厅按照1:3的比例分配全省推荐指标,给予我市推荐指标2人。

四、选拔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逐级上报的方法进行。

(一)辖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选,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镇江市人社局。由镇江市人社局受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指标数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1.《专家情况登记表》1份(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申报人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模块并填写相关内容。

2.申报人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3.单位公示结果的情况说明1份。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4.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专家情况登记表》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每位专家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于3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镇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705室。

联系人及电话:于 潇  0511-85340340

电子邮箱:971624568@qq.com

 

附件:

1.推荐人选汇总表

2.申报材料封面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