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7〕91号)和《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9〕23 号)等文件精神,各辖市(区)主管部门及局系统各相关单位全力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较好地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各项目标任务。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2019年度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建筑产业现代化先进单位条件

  1.积极履行职责, 贯彻落实建筑产业现代化各项政策和措施。

  2.认真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年度目标任务。

  3.积极参加省、市住建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二)建筑产业现代化先进个人条件

  1.从事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相关工作,积极宣贯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政策措施,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参加省、市住建等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过程中有创新思路,在行业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纪律,作风正派,廉洁勤政,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5家先进单位,10位先进个人,请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认真推荐,填写申报表(附件1、附件2),加盖公章,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申报表送至镇江市住建局绿色建筑与科技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联系人:许彦明,电话:0511-85581838。邮箱:917391718@qq.com

  附件: 1、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先进单位申报表

          2、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下载

 

  镇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