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社函〔2021〕88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技工院校,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272号)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58号 苏财社〔2011〕186号)和《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各市、区可推荐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候选单位,每所技工院校推荐1个。经省评审确定的项目需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报备的建设目标。
二、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项目
各地、各单位分别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和所需材料组织申报。同一企业中不同职业工种,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申报企业首席技师。各地可推荐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2名企业首席技师候选人。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参评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候选单位,其领办人为“江苏工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
三、有关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并于8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申报表、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和电子文档(申报项目汇总表请用Excel表格),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附件可从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市人社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报送参评省级项目。
2.支持符合条件的《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50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单位申报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完成省级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开发项目的组长申报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或企业首席技师。符合条件的我市“G42+”重点民营企业实行计划单列,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3.2019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期已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553号)要求,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将对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镇江技师学院智能建筑)项目开展检查评估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专项审计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须由第三方机构提供)、评估报告,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郑晖、洪永明,联系电话:85340087、85340286
电子邮箱:457264242@qq.com、3071440737@qq.com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