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落实“质量强市、质量强业”战略,根据《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选办法》(镇政建[2017]47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及规模

  申报工程范围为2019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鼓励装配式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建筑产业现代化应用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工程项目应符合《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并应符合附件1的规模要求。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初审。申报单位填写《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表》(附件2),需盖公章并经法人签字。《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表》需经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园林工程由市住建局绿化处初审,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项目由相关行业质量监管部门初审。

  2、申报资料审核。申报资料报送市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审核,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送镇江建筑行业协会,装饰专业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送镇江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报资料的内容要求见附件3。

  3、申报项目现场检查。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委托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4、申报项目审定。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对获奖项目建议名单进行审议,确定获奖项目公示名单。公示结束后,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根据公示反馈情况,确定最终获奖项目名单。

  三、注意事项

  1、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实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且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

  2、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建设单位应积极鼓励和支持装配式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等建筑产业现代化应用项目、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示范项目、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以及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申报。

  3、已获得“金山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所属的专业工程项目不再另行参加评选。本次申报“金山杯”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所属专业分包工程项目不得单独申报,可合并申报。

  4、“金山杯”申报主体通常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工程项目也可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也可参与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资料中,申报表无须单独填写。

  5、住宅工程可按组团或小区进行群体申报,也可选择组团或小区中的1~2栋住宅楼单体进行申报。但不接受同一组团或小区中2栋以上的住宅楼单体同时进行申报。

  6、申报单位应做好对申报工程现场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对于现场复查中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工程,不列入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7、申报资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镇江市金山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陈频智、李根鑫,联系电话:0511-85589811。

  镇江建筑行业协会(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5楼),联系人:余暑安,田小扬,联系电话:0511-85217200。

  镇江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5楼),联系人:金卫,联系电话:0511-85216015。

  附件:1、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规模标准

  2、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表

  3、镇江市优质工程奖“金山杯”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下载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