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同意下放镇江市技工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镇职称办[2020]4号)文件精神,自今年起由镇江技师学院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为开展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1号)要求进行,其中条款如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不一致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2.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3.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只装订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申报者需提供1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后注明单位、姓名),由所在申报单位统一用一个信封装好,与申报材料一并交至镇江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5.各分册请自制目录,标明页码。申报材料纸质档案袋(不要用塑料文件盒)要保持整洁,所装材料量要适中,不宜过多,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档案袋封面上贴有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姓名、地区、工作单位、申报材料总目录等内容。装订方式详见附件。
6.核心刊物一般指由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和北京大学图书馆联合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以论文刊发时,是否为核心期刊为准),请将核心期刊论文在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打印,并粘贴在论文复印件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依托“镇江智慧人社”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职称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网址,个人注册登录后,选择“业务办理”-->“人事人才”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2.《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近三年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270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二)申报材料公示
学校推荐工作要做到“三公开”,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全校公开,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一并报送。
(三)相关部门审核
按属地原则,辖市(区)单位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当地人社职称部门复核盖章。各单位审核要按照附件所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材料报送
1.各校将申报评审的材料(统一使用收纳箱放置)于6月24日前报送省镇江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8号1606室),逾期不再受理。资格评审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根据市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62号)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300元,由各校集中汇款至以下户名:镇江市财政局,账号:3211022101000000201,开户行: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解放桥支行,如需单独开具发票,请在汇款用途栏注明单位名称及金额。请将评审费缴纳的银行回执与申报材料一并交至镇江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11-80850093。
镇江技师学院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