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乡规划设计单位:
为促进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的技术进步,鼓励创优创新,我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镇江市优秀城乡规划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分局)委托或组织编制的我市有关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规划研究类项目等:
1.城镇体系规划包含: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等;
2.城市(镇)总体规划包含: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等;
3.专项规划包含: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铁路客运枢纽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四线”规划等;
4.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城市设计等;
5.规划研究类项目包含:重大问题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划研究及信息化项目等。
二、申报单位条件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依法承担本市规划设计项目的市内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的规划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划程序批准并付诸实施,规划研究等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划或其他主管部门鉴定或评审。
2.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申报前,各申报单位应加强技术把关和筛选,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和城乡规划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四、评选工作组织
1.评选工作由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镇江市城市规划协会具体实施。
2.各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2020年9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以及具体项目的申报材料(附件2)和规划成果等参评材料送达或寄达镇江市城市规划协会。
3.本次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名单将在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本次获奖项目符合省评优相关要求的,推荐参加省年度评优。
联系人:尤祺,电话: 89771098;镇江市城市规划协会徐敏,电话:18921598696)
附件:1.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0日